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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14:01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监督、检查各行政科室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纪国法,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党章、党纪;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接待、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犯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斥
四、调查、审理监察对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五、参加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六、参加学校的基建(装修、改扩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等工作的监督。
七、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加强监察室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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