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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团委
发布时间:2018-03-06 14:01
校团委职责:
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团章规定和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按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落实团代会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团委工作计划,适时召开团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及检查工作。
3、积极开展对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离团工作。
5、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学生的“推优”工作。
6、依据上级团组织的相关规定,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7、做好一年一度的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表彰工作。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课外文化娱乐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9、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做好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10、积极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11、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办好宣传橱窗、团报《天使摇篮》及团刊《晨露》。
12、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