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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3-06 14:01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学期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款项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记报业务收支、财务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处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对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余款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杜绝公款私存暂存资金。
十三、坚决杜绝小金库的现象。
十四、定期向校党委、职代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十五、全体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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