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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3-06 14:00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主管教学业务的职能机构,其根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决定,制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教育事业发展、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依据部颁的教学计划,制订出适应市场需要、学校发展和学生实际情况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
三、制订学期授课计划,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负责制订教学进程表、编排课程表、安排学生的教学实验实训。检查教学质量,组织学生考试,汇总学生成绩。
五、组织指导学科、教研室、教研组开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鼓励教师撰写学术论文。
六、负责教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调度实验、多媒体教室及其他有关教学行政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教材、图书、教学参考资料的选用、订购工作。负责教学和科研设备、仪器以及实验用品的计划制订、购置、调配、更新、保管工作。
七、管理教师业务和进修,落实和检查全校教师工作量的执行情况,签发课时津贴。做好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
八、协助学生科、团委共同制定第二课堂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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