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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8-03-06 14:00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管理学生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籍管理,指导班主任工作。其职责是:
1、学生工作处必须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这个目标。对学生进行多种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
2、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参与组织招生工作,进行思想品德,生活纪律等教育,制定和健全有关学生管理制度。
3、负责班主任选拔、培训及督促工作,组织班主任进行业务学习,如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帮助班主任开展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加责任心并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
4、负责全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的考核、评比与发放工作)。
5、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生证发放、鉴定评比等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注册、请假、休学、转学、退学和奖惩事宜。
6、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活动,如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劳动、勤工俭学,进行社会调查,开展各种竞赛,安排节假日活动,以培养学生健康的思想品德,形成良好的班风与学风。
7、组织学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制定各种考评制度,定期进行评比表彰先进。
8、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及时纠正学生中的不良倾向和不良习惯,对违反学校制度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9、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向家长们介绍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