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示公告>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教学督导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13:59

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1、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2、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和督导制度,对教学过程各环节,如授课计划、备课、教案、上课、实验、作业、辅导等进行研讨,提出督导建议。
3、及时向校领导及有关科室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
4、有计划地组织督导检查小组进行听课质量和效果评估,并写出评估分析报告。
5、具体指导学科组长、教研组长对教师(含外请老师)的教学工作及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6、督导室主任每月听课至少八节以上,并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作好记录。
7、定期参加学科组长、教研组长会议,讨论和研究提高教学质量问题。
8、和其他有关科室一道负责学校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的总结,校际教学信息交流的工作。
9、会同教务科做好教学评估、专业评估、学校水平评估等工作,督查各项活动的落实情况。
10、组织学生开展评教活动,促进教风建设。
11、抽查实习生的临床实习情况,以及跟踪反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单位评价等情况。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文档
上一篇:实习管理处
下一篇: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