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 2020 年全省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11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开展线上课程教学的指导意见》(赣教电传字〔2020〕18 号)精神,为了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的防控目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开展线上课程教学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校师生(含全体实习生)构建线上课程教学工作体系,借助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为教师和学生建立面对面教学和辅导的虚拟课堂,充分发挥线上课程的教学优势,确保实现全校师生“停课不停学”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与组织机构
(一)协同推进。建立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课程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体系和机制。在校党委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教务处牵头,党办校办、学工处、实习处、信息中心、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联合成立线上课程教学工作小组。
(二)分类实施。根据在校生和实习生不同学生类别,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课、开学第一课、德育课、专业课等不同课程类别,实施分类教学。确保全体师生人人做到“停课不停学”,使通识课程全覆盖教学、专业课程针对性教学。
三、工作步骤与课程内容
1、2月4日前,完成线上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及主要工作人员选配。
2、2月7日前,完成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学习通APP)上师生账号批量创建,并分配下发给每位师生,确保师生一人一账号。
3、2月11日-2月17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课和“开学第一课”(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职生安全教育》2门课程)教学。
4、2月17日开始,根据教学计划实施德育课、文化与专业课预习辅导教学。
5、2月20日开始,针对全体2018级实习生开展专业课程强化辅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线上课程教学工作计划表
项目 序号 |
工作/课程内容 |
责任部门 |
计划实施时间 |
实施/教学对象 |
备注 |
1 |
制定实施方案,选配工作人员 |
教务处、学工处、 实习处、信息中心 |
2月4日前完成 |
全体师生 |
|
2 |
师生账号批量创建、分配下发 |
教务处、学工处、 实习处、信息中心 |
2月7日前完成 |
全体师生 |
|
3 |
《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安全公益课》线上教学 |
内科教研室、教务处、学工处、实习处 |
2月11日- 2月17日 |
全体师生(含实习生) |
引进课程资源 |
4 |
开学第一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线上教学 |
德育教研室、教务处、学工处、实习处 |
2月11日- 2月17日 |
全体在校生 |
引进课程资源 |
5 |
开学第一课:《中职生安全教育》线上教学 |
保卫处、教务处、 学工处、实习处 |
2月11日- 2月17日 |
2019级 全体学生 |
引进课程资源 |
6 |
德育课《中职生心理健康》线上教学 |
德育教研室、教务处、学工处、实习处 |
2月11日- 2月17日 |
2019级 全体学生 |
引进课程资源,结合教师自主建设课程 |
7 |
文化与专业课预习辅导(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课程)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各教研室、教务处、学工处 |
2月17日开始 |
全体在校生 |
教师自主建设课程 |
8 |
专业课程强化辅导(护考专题) |
护考题库建设相关 教师、教务处、实习处学工处 |
2月20日开始 |
全体护理、助产、中医护理专业实习生 |
教师自主建设课程 |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运行保障
学校线上课程教学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各相关处室、各教研室需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实施与线上课程教学运行;技术部门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在线教学联系人。学工处、实习处及各门线上课程主要授课教师应于2月4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制定方案,合理认定学生线上课程学习成绩与课程总评成绩权重关系,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课程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进一步建立、评比校级优质在线课程。
(二)授课师资保障
教务处、信息中心、各学科教研部、各教研室应对各门线上课程教学做好组织与教学指导工作,保障教师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合理计算、认定教师线上教学课时量。
(三)资源保障
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学习通APP)、智慧职教等各类职业教育平台资源,鼓励教师自主开发一批课程资源。
(四)技术服务保障
线上课程教学工作期间,信息中心指导江西超星公司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保障,建设课程教学技术咨询平台,实时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及时解答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南昌市卫生学校
2020年2月3日